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89,622,64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25.44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87.0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0,849,056.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09,150,930.49 元。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76 号)。公司目前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 建设期
额(万元)
1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192,546.82 5 年
2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322,653.36 5 年
3 长沙(二)园 3D 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62,496.53 5 年
4 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 246,466.81 5 年
5 补充流动资金 468,788.68 -
合计 1,492,952.20 注
注:该金额与初始净额的差异部分为银行利息。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目前,公司各募投项目均持续推进中,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出现了
暂时闲置的情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62,943.0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49,932.4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
临时补流金额)。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含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利息及临时补流
金额)(万元)
1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 192,546.82 192,675.14 -
面板建设项目
2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 322,653.36 242,418.87 85,677.85
能面板建设项目
3 长沙(二)园 3D 触控功能面板和 262,496.53 185,001.97 82,922.92
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4 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 246,466.81 73,537.97 181,331.65
5 补充流动资金 468,788.68 469,309.07 -
合计 1,490,915.09 1,162,943.02 349,932.42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使用 2024 年度以后支出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募投项目需要或到期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中长期战略的推进发展,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假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 3.1%
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7,440 万元。
(三)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并且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