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62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副董事长:李鹏程先生
非独立董事:王志红先生、阳宇先生、李鹏程先生、彭建生先生、聂丹女士、王明睿先生
独立董事: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中无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 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王志红先生、阳宇先生、聂丹女士、李鹏程先生、 彭建生先生,其中王志红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步丹璐女士、潘鹰先生、彭建生先生,其中步丹璐 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潘鹰先生、肖世德先生、王志红先生,其中潘鹰先 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肖世德先生、步丹璐女士、潘鹰先生、阳宇 先生、王明睿先生,其中肖世德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
股东代表监事:胡国英女士、刘健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周小龙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总经理:阳宇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王军先生
副总经理:杜俊波先生
财务总监:岳小平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鹏程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徐华崴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胡国英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李鹏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徐华崴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传 真:0816-6800655
电子邮箱:fljgzqb@fulinpm.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傅江先生、牟文女士、陈立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王艳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张金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傅江先生、牟文女士、陈立宝先生、王艳女士、张金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