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5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临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0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傅江先生、牟文女士、陈立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提交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2 年度公
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4,673.2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6.57%;实
现利润总额 73,344.5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9.79%;实现净利润 64,520.33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1.67%。《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5,203,259.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1,740,031.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6,174,003.1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47,813,000.48元,减2021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0元,母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573,379,029.01元,资本公积余额2,845,181,053.52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9,223,766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3,844,75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保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提供了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富临精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521.65万元,2023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经董事会确认,监事2023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95.6万元,2023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上述人员2023年度奖金根据年终考核确定,另行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志红、阳宇、李鹏程、彭建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 8 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傅江、牟文、陈立宝
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二期项目拟向关联方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23年度富临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一期项目厂房建设正在工程结算中,拟接受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拟接受绵阳富临桃花岛酒店有限公司、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富临大都会酒店、四川富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15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志红、聂丹、王明睿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0,000 万元(含)。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或相互提供信用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在上述申请授信总额内根据运营需要实际申请和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及担保方式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根据本次变更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相关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