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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富临精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6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现场参会 8 人,陈立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藤明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傅江先生、牟文女士、陈立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提交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0 年度公
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44,526,992.60 元,比去年增长 22.02%,实
现利润总额 386,031,565.70 元,比去年增长 58.09%,实现净利润 330,228,508.10元,比去年减少 35.77%。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保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提供了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344万元,2021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

  经董事会确认,监事2021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88万元,2021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藤明波、阳宇、李鹏程、彭建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21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 8 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傅江、牟文、陈立宝
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或相互提供信用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在上述申请授信总额内根据运营需要实际申请和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基于整体战略规划的考虑,为持续优化现有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9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拟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绵阳分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将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的权益价值。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方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绵阳分所)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藤明波、李鹏程、彭
建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藤明波、李鹏程、彭
建生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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