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并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梁凯先生(董事长)、罗院龙先生、梁毅先生、黄田军先生、朱文勇先生、卢振华先生
独立董事:王福清先生、胥云先生、樊艳丽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梁凯先生(主任委员)、王福清先生、胥云先生
审计委员会:樊艳丽女士(主任委员)、胥云先生、梁毅先生
薪酬和提名委员会:王福清先生(主任委员)、 樊艳丽女士、梁毅先生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监事:刘泽君先生(监事会主席)、李旭君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褚萌萌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总经理:梁毅先生
副总经理:黄田军先生、朱文勇先生
财务总监:卢振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金婷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张娜女士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为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金婷女士、张娜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张金婷女士、张娜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1258926
传 真:010-61258926
电子邮箱:sec@eastctn.com
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学恭先生、赵强先生届满离任,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后,王学恭先生、赵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学恭先生、赵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邱义鹏先生届满离任,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后,邱义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邱义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 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0.02%,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公司对王学恭先生、赵强先生、邱义鹏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顾友林先生、职工监事徐亚冬女士届满离任,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顾友林先生、徐亚冬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顾友林先生、徐亚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
附件:
1、张金婷,女,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2010 年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张金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
张金婷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张娜,女,199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证券、基金从业资格、中级会计师。2018年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助理、投资者关系事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娜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