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2023 年 4 月)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272,907,09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273,184,096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 公 司 股份 总 数 为
272,907,096 股,均为普通股。 273,184,096 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
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机 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械电子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围设备;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出租办公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普通阀门和旋用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生产加工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执行器、阀 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门;工程设计。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水污染
治理;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
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
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
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其 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有,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
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四)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五)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超过 5000 万元;
第四十五条 ...... 第四十五条 ......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或其他方式为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券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
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包括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 决程序。
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
表决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圳 开始时间的,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午 3:00。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 和清算;
......
第七十八条 ...... 第七十八条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票意向等信息,但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意向等信息,但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 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
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 ......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