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1-086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
并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黄田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后,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
1、除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监事会同意确定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为本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日,并以 5.54 元/股的价格向 8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01.4 万股限制
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