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1-076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一、对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及预留股份授予内容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一)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度内授予,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
次授予一致;
(二)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予,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比例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若能确定预留部分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2
年授予,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修订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公司 2021 年 11 月底授予限制性股票,则
2021-2024 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票的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09.5 1714.63 92.88 1057.36 407.22 157.17
修订后: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公司 2021 年 11 月底授予限制性股票,则
2021-2024 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票的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09.5 1714.63 83.35 957.34 464.38 209.57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