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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益通: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3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15:00至2019年4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23,458,4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8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23,445,0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8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3,4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9%。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884,4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2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梁学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4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7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4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7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4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同意1,87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7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4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1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1,87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7%;反对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23,44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7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1,240股(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7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4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7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4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7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4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份的99.2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45,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7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指派穆铁虎律师、赵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