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17-084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7年9月11日14:00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
月1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15:00至2017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
股份59,232,9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6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59,216,9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14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
代表股份6,76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66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梁学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收购张海良、孙国华持有的北京新龙立科技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权(以下称“本次收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4、《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海良、孙国华之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新龙立科技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权协议书>及<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海良、孙国华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5、《关于本次收购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6、《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收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8.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8.0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8.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8.04 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8.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9,231,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74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8.06 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