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3,063,151.34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 , 提 取 10%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2,306,315.1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2,230,275.67 元,减去 2021 年度已分配利润 20,597,332.46 元,实际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 172,389,779.42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515,260,7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3,186,733.12 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