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5年3月、2016年4月和2018年5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2月27日证监许可[2015]325号《关于核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5.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7,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3,87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93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亚验[2015]9号《验资报告》。
(二)2016年4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4月15日证监许可[2016]786号《关于核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俞叶晓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超过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300万元。截止2016年4月22日,公司通过询价方式向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银瑞金-慧富52号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1,811,517股,发行价格为9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999,924.8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971,200.00元后(其中: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30,961.68元,发行费用净额13,840,238.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028,724.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6GZA10431号《验资报告》。
(三)2018年5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2016年9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7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1,4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21日《关于核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万股新股。截止2018年5月21日,公司通过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1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7.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8,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008,301.89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631,698.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15-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项目。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前次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放情况如下:
(一)2015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提取年产 4,760 吨光刻胶树脂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及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年产 4,760 吨光刻胶树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一次性提取铺底流动资金 1,500.00 万元,并同
意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109.85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 9,978,251.65 元,已经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2016 年 4 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6 年 4 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 8,458,091.16 元,已经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2018年5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初始存放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1105020329001383122 44,443.31 72,201,447.7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1105020329001383494 21,559,669.04 306,430,250.3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1105020329001383095 1,412,565.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随心 E”保本理财 130,000,0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35,000,000.00
合计 188,016,677.65 378,631,698.11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5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变更为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实际投资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变更后实际投入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3)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2019 年度实 最近三年一期累 是否达到预计效 变更后的项目可
原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募集资金总额(2) =(2)/(1) 用状态日期 现效益 计实现效益 益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年产 620 吨光刻胶 年产 235 吨光刻胶 7,681.00 7,697.91 100.22% 2016.04 4,481.93 9,613.01 是 否
专用化学品项目 专用化学品项目
“年产 620 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为公司根据拟首次公开发行申报时点当时的市场环境和生
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来,项目实施的外部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发
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考虑 2015 年度 PCB 光刻胶光引发剂营业收入有增长放缓的趋势,而 LCD 光刻胶
光引发剂的营业收入维持高增长,考虑到公司现有的设备情况,为了提高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