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4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1,185,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71,185,99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15,253,388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14日。
2、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5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226 管军
2 01*****263 钱晓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6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28,803,912 47.50% 115,923,520 244,727,432 47.50%
高管锁定股 113,127,785 41.72% 101,815,006 214,942,791 41.72%
首发后限售股 15,676,127 5.78% 14,108,514 29,784,641 5.7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42,382,082 52.50% 128,143,874 270,525,956 52.50%
三、股份总数 271,185,994100.00% 244,067,394 515,253,388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15,253,388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2844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钱家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倪寅森
咨询电话:0519-88388908
咨询传真:0519-85788911
九、备查文件
1、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