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29 深市 强力新材


首页 公告 强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强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8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0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7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

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丽花女士、狄小华先生、杨立先生、程贵孙先生、王兵先生、刘剑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95.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5.58%;营业利润15,381.3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38%;利润总额15,008.4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4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659.0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002,300.37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4,800,230.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2,629,567.69元,减去2017年度已分配利润25,718,599.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0,113,038.62元。

    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57,185,994股为基数,本

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25,718,599.40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114,394,439.22元结转下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

会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已认真、独立地阅读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确认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此报告,并对该报告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此报告,并对该报告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此报告,并对该报告发表了意见;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内部董事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确定;独立董事薪酬维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关联方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及其子钱彬先生签署一年期《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金额72,000.00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钱晓春、管军、莫宏斌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陆效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相关工作,聘任梁玉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增加担保额度,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担保期限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本次担保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互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58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