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8 号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六安经开区管委会”或“甲方”)签署了《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拟在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 12 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2、投资金额:上述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约 4 亿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风险提示:
(1)投资协议书仅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约定,具体投资项目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投资协议书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如果产生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改变、政府行政命令限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公司融资,虽然公司当前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但是受政策因素、金融市场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如资金不能及时筹措到位,后续的协议履行和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蔚来汽车共同建设的六安经开区智能电动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区,致力于打造铝压铸低碳循环全产业链。公司根据产业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为更好的满足客户配套需求,实现新能源汽车低碳绿色、轻量化
产业链的延伸发展,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与六安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
书》,拟在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 12 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约 4 亿元。
2、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项目的实施,尚需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各自相应的审批程序。
3、本次签署投资合同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名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4、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合同合作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5、履约能力分析:合同合作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现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内容和位置
新建 12 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
地项目,总占地约 130 亩,其中 12 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占地 50
亩、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占地 80 亩。位于开发区五教路以西、隐贤路以北(具体面积及位置以不动产权证为准)。
(二)建设约定事项
1、建设时间。项目建设由乙方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甲方明确专人作为项目联
系人,为乙方项目建设提供全程跟踪和推进服务。乙方自土地交付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并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乙方新建 12 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主体厂房 18 个月内全部建设完成;新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最迟时
间在 2023 年 9 月份开工建设至 2025 年 9 月份全部建成投产。如客观因素影响属
实,可据实延期。
2、营商环境支持。为支持该项目发展,项目开工建设后,甲方同意免收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市级)。
3、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为引入乙方项目在六安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经双方协商,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六安本地项目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人才用房保障。甲方承诺在新建的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园公寓楼中优先给乙方预留 50 间单元房供乙方租用,并解决干部员工子女当地入学等问题。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场地清障(场地内建筑垃圾清运、青苗清除、墓地迁移等)和“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信、通天然气、通排污管网和场地平整)。其中,项目红线外的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及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关于产业发展、上市支持的所有优惠政策。
3、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相关供电部门如下方案:由相关供电部门为乙方提供两条 35KV 或 10KV 线路(其中一路电源为供电部门免费建设到企业红线,第二路电源则由企业自行负担),同时两路从一个变电站供电。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并保证满足乙方生产所需的熔炼产能指标、铸造产能指标和相关排放指标。
5、甲方对乙方投资强度进行考核:乙方全部建成 5 年内亩均投资强度须不低
于 300 万元(两个项目整体核算,合并考核)。若未达到以上标准,甲方有权不予兑现约定财政贡献奖励或追回约定财政补贴奖励。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在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
两个新的独立企业法人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
2、乙方在六安投资上述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不低于 4
亿元。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10 亿元。
3、乙方承诺约定财政兑现奖励申报资料依法合规并保证真实性,接受甲方所属部门审查和核实。
4、乙方和项目公司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以任何形式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5、乙方和项目公司在甲方投资建设的项目须符合国家、安徽省、六安市相关产业政策和安全、环保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日常监管。
6、乙方和项目公司承诺杜绝建设期间拖欠劳务工资、农民工工资、工人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等现象的发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并保证: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依本协议约定所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应予以全部享有和承担。
2、乙方和依本协议约定在项目地块上注册成立的与其主业务相关联的公司,共同承担和享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六安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 12 万吨高性能
铝合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将借助蔚来汽车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园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优势,扩大公司高性能铝合金、免热处理合金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产能规模,为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园区落户企业提供近地化配套服务,行成上下游产业链区域联动,进一步降成本提效能,推动公司实现新能源汽车低碳绿色、轻量化产业链的延伸发展。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1)投资协议书仅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约定,具体投资项目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投资协议书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如果产生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改变、政府行政命令限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公司融资,虽然公司当前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但是受政策因素、金融市场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如资金不能及时筹措到位,后续的协议履行和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