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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新材: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四通新材: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四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2 号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母公司单体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1,698.86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69.8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406.42 万元,减去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现金 5,031.92 万元,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903.47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 599,753,85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84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379,324.0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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