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5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54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458,490.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19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
投资项目 金 调整后 本期投入 累计 累计使用进
承诺投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度
资总额
1、收购星波通信 21,000.00 21,000.00 0.00 20,999.98 100.00%
32.46%股权
2、年产 24,700 套
配网自动化产品 10,000.00 9,215.85 0.00 2,630.36 28.54%
扩产易地技改项
目(注 1)
3、节能型牵引变
压器产业化项目 10,000.00 9,330.00 142.92 2,200.44 23.58%
(注 2)
4、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 17,500.00 0.00 17,500.00 100.00%
合计 58,500.00 57,045.85 142.92 43,330.78 -
注 1:“年产 24,700 套配网自动化产品扩产易地技改项目”已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达到
预定可使用的状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753.7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核查,该项目投入过程中,购置固定资产存在虚高情形,导致项目实际投入额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存在调整,调整后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 2,630.36 万元,具体详见本报告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的详细内容。
注 2:“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因公司转让项目实施主体(卧龙电气银川
变压器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及置出变压器业务的战略规划安排,该项目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同时,为聚焦发展公司重点产业方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红相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时代金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2,200.44 万元与公司收购银川变压器持有的盐池华秦 100%股权的部分股权收购款进行冲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7,209.06 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4年11月26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3月26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观音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科技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青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2020年6月3日,公司及
子公司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
监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所述情况外,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
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12997010010024252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0.00
合计 -- -- 0.00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3,330.7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之实施主体为卧龙
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
因公司转让项目实施主体(银川变压器)的100%股权及置出变压器业务的战
略规划安排,该项目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同时,为聚焦发展公司重点产业方向、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
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红相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
江时代金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
业化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2,200.44 万元与公司收购银川变压器持有的盐池华
秦 100%股权的部分股权收购款进行冲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209.06万元变更
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年产24,700套配网自动化产品扩产易地技改项目”已于2022年6月30日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金额为7,538.52万元,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53.77万
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的相关认定结果,该项目在投入过程中购置的固定资产原值存在虚高的情形,
虚高金额为4,908.16万元。上述情形不影响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应为2,630.36万元。即公司在前次审议“年产24,700套配网自动化产品扩产易地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应由1,753.77万元调整为6,661.93万元。
为规范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1、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议,对“年产24,700套配网自动化产品扩产易地技改项目”的实际投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之调整事项进行确认。
2、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
3、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的规范;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使用和管理。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045.85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