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ST 红相 公告编号:2023-119
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 58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8,5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47 号”文同意,公司 58,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相转债”,债券代码“123044”。
“红相转债”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起进入转股期。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由
截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的 360,224,210 股增加至 361,757,263 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 360,224,210 元增加至 361,757,26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2022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红相转债”新增转股数量为 722
股。
综上,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由截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的
361,757,263 股增加至 361,757,98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61,757,263 元增加至
361,757,985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61,757,263 元。 361,757,985 元。
第二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总数 第二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总数
为 6,650 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 为 6,650 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
股份为 2,217 万股。公司目前的股本总数为 股份为 2,217 万股。公司目前的股本总数为
361,757,263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61,757,985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五十条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有权向董 第五十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 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项职权时,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 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十五)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作出决议;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 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 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 应作为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
批准。 批准。
董事会应当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应当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作。 会负责制定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九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1/3 以上董事、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股东、1/3 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 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
主持董事会会议。 持董事会会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