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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7 深市 红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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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协议暨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8

红相股份: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协议暨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协议暨

          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相股份”)下属全资公司 RED
PHASE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AUSTRALIA PTYLTD (以下简
称“澳洲红相新能源”)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与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签
订《投资协议书》,其拟在如皋市长江镇及周边地区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预计总容量为 300MWp,并拟在如皋市长江镇投资设立项
目平台公司推进本项目,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 万美元(按 2022 年 7 月 18
日汇率折算约为 53,958 万元人民币),平台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各子公司作为具体项目公司实施项目;上述项目实施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投资事项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修订、补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负责相关事项和程序的办理及落实。

    2、审议情况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协议暨下属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地址:如皋市华江大道 88 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的项目平台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红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8000 万美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何东武

    5、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丰泽北路 66 号

    6、拟从事的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拟设立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内容均以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二)拟投资建设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如皋市 300MWp 分布式光伏项目。

    2、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实行分期建设,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投资,首期投资规模(含平台公司的注册资金)预计为 8000 万美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后续项目投资建设,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3、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及周边地区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总容量为 300MWp 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建成后预估年发电量 3.45 亿 kWh。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乙方:RED PHASE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AUSTRALIA
PTY LTD

    (二)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投资规模:项目预计总容量:300MWp,具体由乙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投资,首期投资规模(含平台公司的注册资金)预计为 8000 万美元。

    2、公司投资规模: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独资企业作为项目平台公司,平台公司注册资金为 8000 万美元,平台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各子公司作为具体项目公司实施项目。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如皋市长江镇及周边地区 ,建设总
容量为 300MWp 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预估年发电量 3.45 亿 kWh。本
项目电力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4、项目建设期限:乙方同意在取得项目发改备案及电网接入批复后 7 个工
作日内进行项目开工建设,并预计于开建后 36 个月内项目全部建成竣工。项目并网验收成功后,乙方应在其能力范围内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营发电。

    5、项目平台公司外资到账:注册资金分期到账。预计 2022 年累计实缴第一
期注册资金总额为 2000 万美元,其中 9 月 30 日前到账 500 万美元,10 月 31 日
前到账 500 万美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其余 1000 万美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逐步实缴完成。后续注册资金由乙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
批投入。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变更和项目备案等手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协助乙方在供电局办理项目电力接入批复、电站并网验收环节申请及协调。

    (3)乙方本项目光伏发电(新能源)附带的所有碳减排指标由甲方主导支配。

    (4)甲方应当为乙方的项目投资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按照有关规定
及产业扶持政策,协调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在项目审批、项目电力接入的取得、规划建设等过程中提供一条龙服务和治安保障,支持乙方项目落地,依法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5)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按期注册投资、开工建设时,甲方可解除本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取消乙方享受的相关优惠与服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期限和公司注册、资金实缴的要求,履行其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在项目建设地点积极拓展项目资源,加快本协议约定的项目落地。

    (2)乙方承诺项目建成投产后外资实缴额达到本协议的约定。

    (3)乙方在项目公司登记注册后,应按照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相关要求开展相关建设施工。

    (四)违约责任与承担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除本协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给予乙方或平台公司政策或协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要求甲方继续履行约定。

    3、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或项目公司项目建设开工 36 个月内未能竣工投产
的,视为乙方或项目公司项目搁浅,乙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及发改备案证。

    4、针对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义务,待乙方项目公司注册登记设立后,由项目公司承继。项目公司违约,由项目公司向甲方承担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以自筹资金拟投资设立的项目平台公司将作为公司在江苏地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平台,响应了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号召,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规划,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存在的风险

    (1)项目投资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次投资的项目类型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较多的工商业业主且遵循较为市场化的竞争开发模式,因此可能存在因项目开发的商业环境发生变化、技术和经济指标不达预期等因素而造成项目投资规模不达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组织专业的销售、技术、财务团队负责该项目的市场开拓和技术、资金保障工作,确保项目开发指标满足预期要求。

    (2)项目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次投资可能存在光伏组件等主要设备价格上涨导致工程投资加大、因系统效率及光伏组件质量等原因导致发电量未达预期、现货市场交易电价波动等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项目未按时投产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电站的运营规模,未来公司通过自持或视情况转让该类项目,公司将有望获得较好的发电收益或投资收益,增厚公司经营业绩,丰富和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

    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投资尚未披露的情况

    1、2022 年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投资 500 万
元人民币成立南通银变新能源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投资 5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如皋银新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 100%。

    2、2022 年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红相电力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出资 10 澳元
成立 RED PHASE CAPITAL AUSTRALIA PTY LTD(澳大利亚红相资本有限公
司),并由该公司出资 10 澳元成立 RED PHASE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AUSTRALIA PTYLTD(澳大利亚红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均为 100%。

    3、2022 年 7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浙江涵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5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肥涵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2022 年 7 月,红相股份投资 5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厦门红相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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