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53.3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533.50 万股
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红相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686.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7.17 元/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
过 686.80 万股,约占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 36,022.4263 万股的
1.91%。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53.30 万股,约占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
本总额 36,022.4263 万股的 0.43%,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2.32%。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33.50 万股,约占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
36,022.4263 万股的 1.48%,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77.68%。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17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19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53.30 万股,约占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 36,022.4263 万股的 0.43%,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出权益总数的 22.32%。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股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吴志阳 副董事长 10.00 1.46% 0.03%
张青 董事 21.50 3.13% 0.06%
何东武 副总经理 18.00 2.62% 0.05%
陈水明 副总经理 9.80 1.43% 0.03%
陈耀高 副总经理 3.00 0.44% 0.01%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共 32 人) 91.00 13.25% 0.25%
合计(37 人) 153.30 22.32% 0.4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人员。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33.50 万股,约占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 36,022.4263 万股的 1.48%,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出权益总数的 77.68%。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股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廖雪林 财务总监 10.00 1.46% 0.03%
李喜娇 副总经理、董事 8.00 1.16% 0.02%
会秘书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共 155 人) 515.50 75.06% 1.43%
合计(157 人) 533.50 77.68% 1.4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人员。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六)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0,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5,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0,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商誉减值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