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志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吴志阳先生持有公司 9,897,9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其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474,4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吴志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吴志阳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志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897,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474,4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9%)。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吴志阳先生承诺:
除本次公开发售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所做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志阳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吴志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吴志阳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吴志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