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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电力: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0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电力          公告编号:2017-094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鉴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监事方育阳、李文斐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回避表决致使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公司拟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年2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红相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设立长江资管红相电力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项下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016年11月30日,公司与资管计划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原因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受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变动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配套融资对象均拟放弃本次配套融资认购,2017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公司与配套融资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决定取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下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与之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已无继续实施之可能。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审批程序

    1、根据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1

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好终止有关后续工作。独立董事对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决定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基于公司取消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下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与之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已无继续实施之可能。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批准和授权合法、合规、有效。

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终

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监事方育阳、李文斐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基于此,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和员工意愿,通过合适的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