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18-082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李钊先生、赵健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 截至本公告日 占公司总股 无限售流通 无限售流通股
名称 股东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李钊 持股5%以上股东 24,487,400 6.12 6,121,850 1.53
赵健 现任董事 12,808,792 3.20 3,202,198 0.80
合计 - 37,296,192 9.32 9,324,048 2.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融资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及/或协议转让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李钊先生拟以大宗交易及/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6,121,8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3%;赵健先生拟以大宗交易及/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202,19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0%。(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李钊先生及赵健先生在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期满后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截至公告日,李钊先生、赵健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1、李钊先生、赵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李钊先生、赵健先生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李钊先生、赵健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将督促李钊先生、赵健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五、备查文件
1、李钊先生、赵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李钊先生、赵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