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1-009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
母公司净利润为 132,778,855.47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324,433.0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87,642,312.29 元,减去报告期派发现金红利 33,792,797.69 元,2020 年度累计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3,303,936.99 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675,708,7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785,439.3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不存在超分配的情况。
二、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仔细审核,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