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8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确认公司作为牵头人与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李沧区)建设 PPP项目标段三的中标单位。近日,由公司、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李沧环境卫生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的青岛环能沧海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签署了《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李沧区)建设 PPP 项目合同(板桥坊河流域)》(以下简称“本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2、项目合作期限20年(包含2年建设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本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二、合同签署情况
1、签署地点:青岛市
2、合同当事人:青岛环能沧海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合同标的: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李沧区)建设PPP项目(板桥坊河
流域)
三、合同方介绍
1、甲方: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是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对方发生过类似业务。
2、乙方:青岛环能沧海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青岛环能沧海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哲晓
企业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30号107房间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2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园林绿化工程;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其他游览景区管理;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知识产权服务;机械设备制造(不在此场所制造,不含特种设备);批发、零售:环保设备、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 70.99%股权;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其0.01%股权;青岛李沧环境卫生有限公司持有其29%股权。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李沧区)建设PPP项目(板桥坊河
流域)
2、工程地点:青岛市李沧区
3、项目内容及规模:建筑与小区类项目面积约59公顷;公园绿地类项目面
积约9公顷;管网建设类项目长度约6公里及内涝治理类项目等。投资估算为
2.5亿元。最终建设内容和规模以经政府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为准。
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5、签约合同价:本次中标合同可用性付费累计折现值25,677.70万元,运营
期年度运营服务费192万元,施工图预算下浮比例为6%。
6、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20年(包含2年建设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计算。
7、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可用性付费和运营服务费。
(1)可用性付费部分
可用性付费={项目全部建设成本*(1+合理利润率)*(1+年度折现率)n}/财
政运营补贴周期(年)
可用性付费按年支付,年度可用性付费的30%与当年运营绩效考核挂钩。
(2)运营服务费
运营期期初,乙方成交的年度运营服务费金额为:192.00万元。
运营服务费按年支付,运营服务费的支付与当年运营绩效挂钩。
可用性付费和运营服务费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8、项目资金来源:由乙方自筹。
9、争议解决:如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合同可用性付费累计折现值25,677.70万元,运营期年度运营服
务费192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81119.51万元的35.91%。后续
合同若能正常履行,预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水环境治理、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综合实力,有利于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打开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李沧区)建设PPP项目合同(板桥
坊河流域)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