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4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164人调整为148人,授予数量由425.5万股调整为406.3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6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4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张超、席剑、田禾、董化祥、陈贵、行亮、惠轶群、杨振宇、黄建忠、张如军、吴忠健、倪炳祥、沈瑞东、苏培忠、胡振华等15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董莉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认购,认购数量由10万股调整为7万股;汪明等1人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164人调整为148人,授予数量由425.5万股调整为406.3万股。
除以上调整事项,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进行上述调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