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3]22011680011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6,666,490.4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666,649.0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169,242,272.29 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239,893,853 股,应参与分配股数为 239,893,853 股,以此为基数估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98,938.53 元(含税),最终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总金额需要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确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