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1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
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2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股份总数为 239,892,919 股。
2、公司根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派比例保持不变。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
益分派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股份总数为基数(截至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
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股份总数为 239,892,919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0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截至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股份总数为
239,892,919 股。实际派发对象以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14 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准。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2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95 卜范胜
2 01*****812 黄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7 月 6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航新转债123061)的转股价格为 14.85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航新转债 123061)的转股价格为调整为 14.8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胡珺
咨询电话:020-66350978
传真电话:020-66350981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