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上午 10:
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航
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5. 会议主持人:卜范胜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54,378,51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66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4,317,9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6441%。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0,5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53%。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63,97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23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503,3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60,5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53%。
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议案 1.00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提名蒋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4,091,519股
1.02.候选人:《关于提名余厚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4,091,519股
1.03.候选人:《关于提名杨瀚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4,092,41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提名蒋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76,976股
1.02.候选人:《关于提名余厚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76,976股
1.03.候选人:《关于提名杨瀚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77,875股
议案 2.00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提名栗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4,317,918股
2.02.候选人:《关于提名谭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4,317,919股
2.03.候选人:《关于提名唐明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4,318,81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提名栗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3,375股
2.02.候选人:《关于提名谭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3,376股
2.03.候选人:《关于提名唐明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4,275股
议案 3.00 《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关于提名王琪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4,318,817股
3.02.候选人:《关于提名张晓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4,317,91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关于提名王琪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4,274股
3.02.候选人:《关于提名张晓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股份数:503,376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航新科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