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卜范胜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卜范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部分股东承诺的议案》
根据卜范胜、黄欣、柳少娟、李凤瑞于2021年5月1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不再认定上述四人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上述四人在《关于申请豁免部分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的函》的申请豁免部分股东承诺事项。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豁免部分股东承诺的公告》(2021-046)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卜范胜先生、黄欣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卜范胜先生、黄欣先生、王寿钦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治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提名蒋军先生、余厚蜀先生、杨瀚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
人 简 历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1-047)等相关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蒋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提名余厚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同意提名杨瀚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3.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施鼎豪先生、黄以华先生、谢军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治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栗南先生、谭跃先生、唐明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1-047)。
其中栗南先生、唐明琴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两位候选人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栗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提名谭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同意提名唐明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自2020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18.01元/股调整为18.00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50)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胡琨先生、姚
晓华先生、王寿钦先生作为被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午 10:00 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
宝路 1 号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1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50)。
表决结果:8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