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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航新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卜范胜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 1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当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卜范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管理层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董事薪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363.5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8.13%;报告期营业利润-38,895.6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93.79%;利润总额-38,808.2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93.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97.3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81.13%。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华兴审字[2021]2100096001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1]21000960018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11,824,746.5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1,182,474.6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153,525,640.66 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239,875,156 股,公司目前回购
专户的股份余额为 0 股,,应参与分配股数为 239,875,156 股,以此为基数估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98,751.56 元(含税),最终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需要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确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现有内控体系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
意 见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对《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2021 年度经营计划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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