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2021 年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 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9 日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5)首席合伙人:林宝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668.9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817.74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含航新科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自 2001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周平,注册会计师,自 2009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俊杰,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周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俊杰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周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俊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三、 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开展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资质与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5. 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