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4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2019]G18031950022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0,746,880.1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74,688.0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746,711.83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39,951,9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119,375.6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