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2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
133,070,00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06,456,000股;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
由于公司已于2017年9月6日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533,00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533,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972261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3,533,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39,988,99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9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9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9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
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9月2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份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567,857 48.35% 51,475,180 116,043,037 48.35%
无限售条件股份 68,965,143 51.65% 54,980,812 123,945,955 51.65%
股份总数 133,533,000 100.00% 106,455,992 239,988,992 100.00%
七、调整相关指标
1.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39,988,992股摊薄计算,
2017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906元。
2. 公司实际控制人卜范胜、黄欣、柳少娟、李凤瑞等4人在《广
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承诺如下:卜范胜、黄欣、柳少娟、李凤瑞等4人在航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航新科技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1.68元/股,经过往历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的承诺减持价格已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1.06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6.15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咨询联系人:陈茜茜、周超
咨询电话:020-66350978
传真电话:020-66354166
九、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2. 航新科技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