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9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7年7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43名激励对象46.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授予日:2017年7月12日;
2. 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3000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07.0000万股的0.3479%;
3. 授予价格:26.87元/股;
4. 授予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5.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3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王寿钦 董事、副总 2.0000 4.3197% 0.0150%
经理
龙朝晖 财务总监 2.0000 4.3197% 0.0150%
核心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42.3000 91.3607% 0.3179%
人员(41人)
合计 46.3000 100.0000% 0.347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王寿钦
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2017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审议通过选举王寿钦先生为公司董事。除王寿钦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情况。
7. 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
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本公司的业绩考核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营业收入增长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017-2019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各子公司的业绩考核
当本公司达到本激励计划考核标准时,各子公司激励对象根据前一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对比预测营业收入,若完成率≥90%,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全额按照计划解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考核方案执行);若90%>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以按照计划解除限售数量的80%解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考核方案);若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制定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说明 A(优秀) B(良好) C(不合格)
解锁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秀)” 时可按照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为“B(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 8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而上一年度考核为“C(不合格)”则不能解锁。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二、 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7年7月14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
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6041370111号),报告说明:经我们审验,截
至2017年7月13日,贵公司已收到许张、高瞻等43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
性股票款12,440,810.00元。43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463,000.00股,
以货币资金缴纳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肆万捌佰壹拾元整
(12,440,81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肆拾陆万叁仟元整
( 463,000.00元),其余款项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柒万柒仟捌佰壹拾元整
(11,977,81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 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1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
日期为:2017年9月6日。
四、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4,104,857 48.17% +463,000 64,567,857 48.35%
首发前限售股 61,571,610 46.27% 0 61,571,610 46.11%
股权激励限售 0 0.00% +463,000 463,000 0.35%
股
高管锁定股 2,533,247 1.90% 0 2,533,247 1.90%
首发后限售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 68,965,143 51.83% 0 68,965,143 51.65%
三、总股本 133,070,000 100.00% +463,000 133,533,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 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33,533,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6年
度每股收益为0.4516元。
六、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33,070,000股增
至133,533,00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没有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卜范胜先生、黄欣先生、柳少娟女士与李凤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248,28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