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7月12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6.3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6.87元/股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43名激励对象46.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7月12日。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
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30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07万股的0.35%。
4、激励对象: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
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王寿钦 副总经理 2.00 4.32% 0.02%
龙朝晖 财务总监 2.00 4.32% 0.02%
核心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42.30 91.36% 0.32%
人员(41人)
合计 46.30 100.00% 0.3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王寿钦先生为
公司董事,相关事项已提交将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6.87元/股。
6、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本公司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营业收入增长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017-2019年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各子公司的业绩考核
当本公司达到本激励计划考核标准时,各子公司激励对象根据前一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对比预测营业收入,若完成率≥90%,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全额按照计划解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考核方案执行);若 90%>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可以按照计划解除限售数量的 80%解除限售(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仍需按考核方案);若完成率<75%,该子公司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制定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
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说明 A(优秀) B(良好) C(不合格)
解锁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秀)” 时可按照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年度考核为“B(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 8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而上一年度考核为“C(不合格)”则不能解锁。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二)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流程
1、2017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与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6月12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17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王寿钦
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已提交将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王寿钦先生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情况。
三、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7月12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