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鲁亿通 公告编号:2020-044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解锁期条件已经达成,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数量为 3,180,8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7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推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授予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上市日为
2017 年 7 月 25 日。
1、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至 2017 年 5 月 20 日。公示
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4、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最终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182,842,013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992124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4 日。
5、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69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71,078 股。本次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7 月 26 日。
6、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最终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91,400,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4 月 10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19 年 4 月 11 日。
7、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可申请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41,131 股。
8、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可申请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80,806 股。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各解锁期解锁条
件的说明
(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5 日,满足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后,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 30%。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届满,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条件。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解锁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394,219.28 万元,2016 年营业收
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 入为 23,332.31 万元,增长率为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1589.59%达到了公司第二期限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6 年营业 性股票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
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解锁期的业绩指标考核目
标。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计划首次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授予股份第三个解锁期所涉及的
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6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达
标,满足解锁条件。
等级 A B C D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90分以上 80~90 60~80 60分以下
标准系数 100% 80%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额度。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
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解锁期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股份的解锁事宜。
三、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