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条
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1,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99%。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2017年度,公司推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7年7月11日,授予价格为16.60元/股,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股权激励人数69人,共390.00万股。相关审批程序如下:
2017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20日。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17年5月22日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17年5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最终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2,842,01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992124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4日。
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69名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1,078股。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次解除限售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后,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00,000股,于2017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第一个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即将届满,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形,满足解锁条件。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 为26,400.47万元,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2016年营业收入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16年营23,332.31万元增长
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率为13.15%达到了业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绩指标考核要求。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解锁的69名激励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
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达标,满足解锁条件。
等级 A B C D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分数段 90分以上 80~90 60~80 60分以下
标准系数 100% 80%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度。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
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可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即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1,871,078股,激励对象共计69名。
获授的限制性 2017年度权益分 第一期可解锁限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派实施后的限制 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股) (股)
柳云鹏 总经理 640,000 1,023,496 307,049
崔静 副总经理、董 540,000 863,575 259,073
事会秘书
徐克峰 副总经理 100,000 159,921 47,976
魏春梅 副总经理 100,000 159,921 47,976
贺智波 副总经理 100,000 159,921 47,976
于相勇 董事 50,000 79,961 23,98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270,000 3,630,208 1,089,064
(骨干)人员(62人)
合计 3,900,000 6,236,924 1,871,078
注:1、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