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鲁亿通 公告编号:2018-049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4月25日。
2、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24万股。
3、授予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3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6.68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柳云鹏 总经理 21.60 90.00% 0.12%
核心技术(骨干) 2.40 10.00% 0.01%
人员(2)
合计 24.00 100.00% 0.13%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次解除限售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8、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及公示情况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同伙)于2018年5月1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
3-26号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5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2,602,013.00元,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182,602,013.00元。根据贵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贵公司通过向3名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限制性股票240,000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0.00元,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182,842,013.00元。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6.68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5月1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柳云鹏、隋修鹏及刘
建亮以货币资金认缴的股款合计人民币4,003,20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合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24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763,2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00 股,于 2018年 5
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25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408,388 63.20% 115,648,388 63.2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193,625 36.80% 67,193,625 36.75%
合计 182,602,013 100.00% 182,842,013 100.00%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182,842,013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0.1523元/股。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
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股份支付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4月25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三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90.84万元,则2018年
-2020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4 90.84 50.08 35.52 5.24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八、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2,602,013股增加至
182,842,013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纪法清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49,106,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9%,本次
授予完成后,纪法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106,693股,占公司新总股本比例降至
26.86%。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