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鲁亿通 公告编号:2018-046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莱阳市龙门西路256号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纪法清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其中1名股东同时是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645,98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48%;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其中1名股东同时是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595,00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0,9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6%。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0,9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0,9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6%。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45,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安艳芳律师、王静迪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