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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4,3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0,893,396.2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1 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17594 号”《验证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金额为 33,613.05 万元(含息),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33,613.05 万元(含息),本期使用 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 33,613.05 万元(含息),使
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PPP 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501.94 万元(含息),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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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2,089.34 万元的差异金额为 25.65 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2020 年公开增发 A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不特定
对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871,02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11.6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9,999,997.4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3,377,929.5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
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310 号”《验资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 53,839.28
万元(含息),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53,839.28 万元(含息),本期使用 0.00 万元(含息)。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 53,839.28 万元(含息),使
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563.45 万元(含息),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337.79 万元的差异金额为 64.94 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本次公开增发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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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历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及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一)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该账户仅用于本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博
世转债”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PPP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 15,000.00 万元变更用途,其中 10,400.00 万元投入“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4,600.00 万元投入“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与保荐机构、桂林银行南宁分行就新增募投项目“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和“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注1] 422,200,00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注2] 140,256,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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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元)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195,873,804.90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注3] 1,853,000.00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4] 85,019,429.42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256,538.08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46,396.2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0.00
注 1: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 422,200,000.00 元,包含应支付的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含税)1,853,000.00 元,加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46,396.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20,893,396.24元。
注 2: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
体治理工程 PPP 项目”的金额为 14,025.67 万元,业经天职国际“天职业字[2018]17603 号”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注 3: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主要为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
注 4: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募投项目之一 “南宁市城
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PPP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4 年 6 月 28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中 8,501.94 万元节
余资金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完成注销,对应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开户行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账户存续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净额 情况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 800108704200032 422,200,000.00 242,733.18 0.00 已注销
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 660200004487800075 104,000,000.00 13,804.90 0.00 已注销
司南宁桃源支行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 660200004487800066 46,000,000.00 0.00 0.00 已注销
司南宁桃源支行
合 计 256,538.08 0.00
(二)2020 年公开增发 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桂林银行南宁
分行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