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22 深市 博世科


首页 公告 博世科:关于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博世科:关于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1

博世科:关于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4-094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郭士光先生、董事祝晓峰女士、副总经理马宏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原董事郭士光先生、祝晓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郭士光先生同时辞任公司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祝晓峰女士同时辞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马宏波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上述三人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郭士光先生、祝晓峰女士辞职后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马宏波先生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郭士光先生、祝晓峰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马宏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副总经理的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士光先生、祝晓峰女士、马宏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郭士光先生、祝晓峰女士、马宏波先生履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补选张玉家先生、马宏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宋海农先生提名,并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嘉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张玉家先生、马宏波先生、彭嘉臻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当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公司副董事长杨崎峰先生分管湖南区域业务,因公长期出差,无法全面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程凯丰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代行职务的期限自推举之日起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张玉家,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
学历。张玉家先生于 1995 年 8 月开始参加工作,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7 月,历任宁国市
河沥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务;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
历任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市人民防
空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宁国市委办公室主任;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8 月,历任宁国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和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等职务,拟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玉家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董事长等职务,除上述关系外,张玉家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马宏波,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历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会计、投资专职、计财部经理
等职务。2008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期间,历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
部长等职务;历任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曾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子公司广西博世科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拟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马宏波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除上述关系外,马宏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副总经理彭嘉臻先生的简历

  彭嘉臻,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广州市电力总公司企管部主管。2003 年 4 月至 2012 年 8 月,历任广州电力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战略规划部、战略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2012 年 8 月至 2016年 5 月,历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战略管理部部门助理,广州发展电力
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部门助理。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4 年 8 月,历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
展部、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人民武装部部长,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彭嘉臻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最近12 个月曾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工监事,除上述关系外,彭嘉臻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