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3-147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世科”)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湖南环保基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2,562.09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不特
定对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871,02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11.6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79,999,997.4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377,92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310 号”《验资报告》。
2、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招股意向书》等公开发行文件和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 56,337.79 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计划 募集资金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1 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 2 年 33,748.98 29,000.00
2 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 2 年 29,626.14 21,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 21,000.00 6,337.79
合 计 84,375.12 56,337.79
3、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0 年 7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增发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6,015.85 万元。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331 号”鉴证报告。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公司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支行就“湖南环保基地项目”签署了《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 年 11 月 30 日,“湖南环保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账户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净额 期末余额 存续
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3678762124 21,000.00 49.82 2,562.09 存续
南宁市高新区科技支行
2022 年 2 月 28 日,湖南博世科收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1)
鄂 08 民初 100 号《民事裁定书》,因法院在审理湖南博世科与湖北嘉园建设有
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收到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湖南博世科名下账 户存款 2,560.00 万元。本次涉及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湖南博世科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区科技支行开设的账号为623678762124的2020年公开增发 募集资金专户,冻结募集资金金额为 2,560.00 万元。
由于上述合同纠纷一案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近日,湖南博世科已向法院申 请以其自有资金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 2,56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前述申请解冻所涉事项尚在处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 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湖南环保基地项目”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实际 节余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利息)
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 21,000.00 18,487.73 2,562.09
建设项目
2、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 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控制预算及成本,降 低了该项目的整体投入金额,共产生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2,562.09 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湖南环保基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562.09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目前,鉴于“湖南环保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尚处于冻结状态,该账户中的 2,560.00 万元暂时无法划转,公司需在募集资金专户解除冻结后方可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子公司湖南博世科、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南环保基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562.09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湖南环保基地项目”
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博世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世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