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若后续合作涉及具体投资或其他交易事项,经双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PT.YONGQING INDUSTRY(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永庆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在退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废料的回收及再生利用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国内外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向清洁、低碳、高效和合理的再循环生产方式转变,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PT.YONG QING INDUSTRY
2、法定代表人:丁成
3、注册资本:印尼盾 20,200,000,000
4、公司所在国:印度尼西亚
5、主营业务:在印度尼西亚廖内省巴淡岛投资建设并运营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生产工业园区,公司业务覆盖造粒、吹膜、废旧五金冶炼及废旧电池回收等四大业务板块。
6、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有无经营性往来:无。
8、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的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PT.YONG QING INDUSTRY
乙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和内容
充分发挥甲方在东南亚及欧美日韩区域的固废资源回收渠道网络、回收拆解生产企业运营和管理方面的综合优势,利用乙方院士团队牵头的研发、技术、装备制造和设施运营方面的专业优势,双方在退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废料的回收及再生利用领域开展投资和运营等深度合作。
2、合作内容
共同对废旧锂电池进行回收再利用处置,主要辐射印尼等东南亚国家以及欧美日韩区域的废旧锂电池资源,对上述区域的废旧锂电池进行回收,经拆解及破碎后获取电池粉,提取得到有价金属半成品,为乙方在广西北海的锂电池资源化利用项目提供深度精制加工原料。
利用甲方固废资源回收渠道网络及现有废旧锂电池回收生产电池粉的生产企业,为项目开拓废旧锂电池回收海外市场提供帮助;利用乙方拥有的废旧锂电池“低温还原-梯度酸浸两步法资源化回收关键技术”、院士团队的研发能力以及装备制造能力,为项目提供技术、设备和运营等服务。
3、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不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对方明示需要保密的信息)进行保密,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必须予以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不视为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
4、其他
(1)双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业务领域的项目进行资源共享。其他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需承担的义务,可另行在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中约定。
(2)双方应保证其具有合法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能力,但由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乙双方的合作无法进行的,任何一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可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双方可针对具体合作事宜或合作项目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以实际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4)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公司与印尼永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推动国内外
废旧锂电池回收及利用领域的深度合作。公司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在通用低耗型热脱附系统技术、含氟废水深度除氟技术、MVR 蒸发结晶技术、废水深度处理近零排放技术、电絮凝—膜系统处理重金属废水技术和废蚀刻液利用技术等系列研究成果基础上,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旧锂电池湿法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核心技术体系。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固废处置与利用领域的海外业务,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力。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合作事项涉及公司在废旧电池回收海外业务布局,存在海外市场开拓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本协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主要情况
截至目前的 是否和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 预期存
在差异
2020年3月 《关于签署<战略
17 日 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司与重庆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
公告》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
方旨在遵守互惠共赢的战略目标基 履行中 否
础之上在土壤修复、固废处置等领域
《关于对外投资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切实推进渝桂两
2020年4月 设立控股子公司 地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15 日 暨<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履行进展的
公告》
公司与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2020年8月 《关于<战略合作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签署《战略合作
3 日 框架协议>进展的 框架协议》,双方旨在遵守互惠共赢 履行中 否
公告》 的战略目标基础之上,通过股权投
资、业务深度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期战
略合作关系。2020 年 8 月,广西环保
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认购公
司公开增发股票成为公司国有战略
股东。
《关于与四川发 公司与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
展环境投资集团 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旨
2021年1月 有限公司签署<合 在遵守互惠共赢的战略目标基础之 履行中 否
27 日 作框架协议>的公 上在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建立合作关
告》 系,提升双方竞争力,共同实现跨越
式发展之愿景。
公司与南宁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各自优
《关于与南宁市 势,就南宁生活垃圾焚烧、智慧环卫、
2022年3月 人民政府签署<战 固废处理、水环境治理、环保装备制
18 日 略合作框架协议> 造、土壤修复治理、环保技术服务等 履行中 否
的公告》 领域开展项目合作,全面提高南宁环
保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和
水平,持续推动绿城品质升级,助力
南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与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签署<战略 《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框
2022年8月 合作框架协议>的 架协议》,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 履行中 否
10 日 公告》 推进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内的
深度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
投资回报。
公司与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签署<战略 《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框
2022年8月 合作框架协议>的 架协议》,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 履行中 否
19 日 公告》 推进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内的
深度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
投资回报。
《关于签署<战略 公司与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2022年9月 合作协议>暨关联 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 履行中 否
5 日 交易的公告》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领域建立广
泛的合作。
上述框架协议的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除此之外,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其他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
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