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 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其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后续存在签订实质协议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和项目以签约的合同为准。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能源公司”)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有意发挥各自优势,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领域建立广泛的合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
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后续存在签订实质协议的情况,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冯康华
3、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2901 房自编 A
5、主营业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矿工程建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太阳能发电。
6、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广发能源公司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广发能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无经营性往来。
8、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的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1)双方将坚持“合作共赢”的理念,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分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开创共赢的合作局面。
(2)对于广西区域内的风电、光伏项目,双方紧密协作,共同推进。甲方正在推进的项目,由乙方给予专项工作服务;乙方新增获取的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甲方有意向合作开发的,经双方沟通确认后,纳入本协议约定合作项目。
(3)甲乙双方对于双方确认的合作开发项目互为优先合作伙伴。
2、合作模式
(1)甲、乙双方在新能源领域展开全方面合作,同意纳入本协议约定合作的项目以双方共同名义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该等安排不应视为甲乙双方之间存在联营关系或代理关系,双方不能以对方名义对外签署任何协议、合同,不得作出任何对对方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或行为),在双方认可的区域内的项目取得与政府部门的投资开发协议、项目备案(核准)及能源建设指标。
(2)双方共同开发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崇左市龙州县及钦州市、防城港市、桂林市、河池市等地区的风电项目,双方就约定合作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3)甲方正在推进的项目,乙方给予专项工作服务,协助甲方将项目列入广西风电项目规划,取得年度能源建设指标。
(4)乙方新增获取的纳入本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由乙方负责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
(5)双方约定,根据每个项目实际需求,共同建立具体的项目合作模式,确定具体的项目合作开发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同股同权同比例投资,或者甲方全部投资、乙方给予专项服务的方式。
(6)甲、乙双方保证,双方确认的合作项目,在合作期内具有排他性的项目合作开发建设权。
3、合作协调机制
(1)双方建立高层沟通机制,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高层会议,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
(2)甲、乙双方联合成立工作小组,根据项目需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密切沟通与联系,共同落实合作协议,推进具体项目工作。
(3)甲乙双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项目公司的名誉、利益之任何行为;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项目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协议、合同等。
(4)工作小组于每月 10 日前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向甲乙双方汇报项目开发情况及进度,并提供已获得的文件、报告的扫描件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4、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 年。
(2)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有下述情况之一,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①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② 双方协商达成新的协议,其内容覆盖本协议时。
5、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公司本次与广发能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旨在依托广发能源公司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汽车充电、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经验及公司在技术、人才、环保全产业链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实施。本次战略合作是公司布局新能源领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环保领域的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国家双碳
战略部署要求。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和项目以签约的合同为准。受市场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合作具体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主要情况
是否和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 预期存
在差异
公司与阿克苏中环环
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环保项目技术服
务及战略合作协议》,
《关于签署含油污 就“新疆南疆地区油田
2019年3月 泥处置环保项目技 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治 履行中 否
20 日 术服务及战略合作 理项目”的合作达成初
协议的公告》 步共识,合作期暂定为
5 年,总合同金额约为
2.35 亿元。公司负责提
供油泥热解处置技术
服务工作。
《关于引进国有战 公司与广西环保产业
2019年5月 略投资者暨签署<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
23 日 战 略 合 作 框 架 协 署《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的公告》 议》。双方旨在遵守互
惠共赢的战略目标基 履行中 否
2020年8月 《关于<战略合作 础之上,通过股权投
3 日 框架协议>进展的 资、业务深度合作等方
公告》 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
关系。
公司与重庆市固体废
2020年3月 《关于签署<战略 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签
17 日 合作框架协议>的 署《战略合作框架协
公告》 议》,双方旨在遵守互
惠共赢的战略目标基 履行中 否
础之上在土壤修复、固
《关于对外投资设 废处置等领域建立长
2020年4月 立控股子公司暨< 期合作关系,切实推进
15 日 战 略 合 作 框 架 协 渝桂两地环保产业快
议>履行进展的公 速发展。
告》
公司与四川发展环境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合作框架协议》,
《关于与四川发展 双方旨在遵守互惠共
2021年1月 环境投资集团有限 赢的战略目标基础之 履行中 否
27 日 公司签署<合作框 上在环境综合治理领
架协议>的公告》 域建立合作关系,提升
双
方竞争力,共同实现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