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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2 深市 博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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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签订EPC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5

博世科:关于签订EPC项目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EPC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2、合同的履行存在因材料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履约风险。

    3、签约合同价(含税)约为人民币11,118.95万元,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基本情况概述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
在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定的 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联合体中标EPC项目的公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组成联合体成为“百色市右江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人。近日,联合体与项目发包人广西千姿投资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农业农村局签订《百色市右江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签约合同价(含税)约为人民币11,118.95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一

    1、企业名称:广西千姿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明

    3、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4、主营业务:对农业、节能环保、能源、矿业、文化旅游、加工制造业、仓储、物流、物业、酒店业、教育、广告传媒、医疗健康及医药制造业项目的投资;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的建设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房屋租赁;建设工程施工、土地开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资产管理(金融资产、保险资产除外)、股权投资;农作物种植与销售;农业观光旅游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路(七塘加油站旁)

    6、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同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无经营性往来。

    8、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的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二)交易对手方二

    1、单位名称:百色市右江区农业农村局

    2、负责人:郑璐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10020079851807

    4、登记机关:百色市右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5、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80号

    6、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同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无经营性往来。

    8、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为百色市事业单位,其具备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主体

    发包人1:广西千姿投资有限公司


    发包人2:百色市右江区农业农村局

    承包人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承包人2: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以下统称发包人1、发包人2为“发包人”;承包人1、承包人2为“承包人”)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百色市右江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汪甸乡14个屯、大楞乡29个屯、龙川镇18个屯、泮水乡7个屯、龙景街道9个屯、永乐镇13个屯;共计90个自然屯。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E4510002866004246

    (4)资金来源: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和财政预算资金、以及项目实施后所获得的污水处理收益中支付。

    (5)工程内容及规模:汪甸乡14个屯、大楞乡29个屯、龙川镇18个屯、泮水乡7个屯、龙景街道9个屯、永乐镇13个屯;共计90个自然屯。其中:总占地面积约11.52亩,总污水处理规模约1,284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65m³/d不同规模污水处理站86座,大楞乡弄外村弄仁屯、大楞乡弄外村老乃屯不设场站;永乐镇西北乐村那烈屯现状已有场站、龙景街道石龙社区扪村头屯和扪村屯合建为一个场站。配套污水管网约96,844m,污水提升泵站4座,及其它配套附属构筑物。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

    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不包含项目的试运营)。

    2、合同工期:365日历天

    3、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税)为人民币3,301,500.00元;建筑工程费(含税)为人民币71,379,509.74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含税)为人民币31,236,732.45元,预备费用为人民币5,271,800.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设备采购价以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作为结算单价,结算时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建筑工程费、设备安装费以经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后的单价为准。

    4、进度付款支付方式、支付条款和支付时间

    (1)设计费支付方式、支付条款和支付时间

    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电子版后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的80%;施工图经审图机构审查后20日内,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的95%,项目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至施工图设计费的100%。由于发包人原因设计工作无法全面开展,只有一部分村点具备设计条件的情况,则按设计成果进行分批次付费,按完成的设计站点投资额推算设计费进行分批支付,完成多少支付多少,在所有站点未完成施工图设计前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0%。(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于发包人单方面原因不组织施工图审查的,则在成果提交后30天视为合格,具备该阶段付款条件)。

    (2)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额为月已经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95%,结算经审定且双方确认后,承包人提交建筑工程结算总额3%的缺陷责任保证(修)金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保证之日起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00%。(注:进度款支付实际按项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实施后所获得的污水处理收益)到位情况确定)。

    (3)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逾期(包括因工程师原因延误报送的时间)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项目资金到位后,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每逾期一天,按延付金额的0.04%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5、质量保证金

    (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发包人按建筑工程结算总额的3%(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修)金。

    (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修)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修)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总额的3%。

    6、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15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7、争议解决

    (1)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


    (2)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4)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8、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四、合同签订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湖南博世科组成联合体签订《百色市右江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含税)约 1.11 亿元,是公司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综合竞争能力的体现。公司负责项目的采购、施工等工作;湖南博世科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工作。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存在因材料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履约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百色市右江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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