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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2、由于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最终的现金分红总额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提供的数据为准。
3、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经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5,835,25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583,52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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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简称:博世转债;债券代码:123012)处
于转股期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6
日)期间共计转股 3,743 股,公司总股本由 355,835,250 股增至 355,838,993 股。
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
以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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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77 王双飞
2 01*****298 宋海农
3 01*****681 杨崎峰
4 00*****667 许开绍
5 01*****081 黄海师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 12 号
咨询联系人:程子夏
咨询电话:0771-3225158
传真电话:0771-322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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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