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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2 深市 博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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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博世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0年 4 月 1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 12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海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提交了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海农先生所作的《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
母公司 2019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426,582,224.44 元,2019 年派发 2018 年度现金分
红 24,195,253.98 元,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232,836,227.47 元,按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23,283,622.75 元 后 ,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610,989,230.83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762,510,487.36 元。

  遵循持续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 年)》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拟定如下利润
分配预案: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5,835,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583,52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认为: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认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从内部环境、制度建设、风险控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有效的自我评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9 年度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行业、市场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发挥公司及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同意 2020 年度届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银行要求,对拟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子公司拟为公司的其他子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性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新增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同子公司(含孙公司)之间调整担保额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调减担保总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从事节能环保服务业务(2019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在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事项,公司将在每季度结束后
五个交易日内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汇总披露具体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以基本年薪和年终绩效考评相结合的薪酬体系,基本年薪按其所任职务核定,绩效考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综合考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的绩效完成情况、工作年限、同行业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最终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并报董事会备案;独立董事实行年度薪酬制,依据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在不影响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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