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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2 深市 博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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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联合体中标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31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17-110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体中标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项目中标总投资额约为26.32亿元,由

联合体与政府出资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合作期22年10个月,其中20年

的运营服务期内,按照本项目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服务费,预计项目公司将收到政府付费累计达47.56亿元(年政府付费23,779.41万元*20年=475,588.2万元,最终以正式项目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2、根据中标公示及联合体协议,项目公司资本金暂定为8.38亿元,政府出

资方持股占比30%;联合体牵头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1%;

联合体成员单位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分别为18%和1%。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联合体预中标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2017年8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发布了《NNZC2017-30176A/2 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中标公告》,确定由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投资集团”)作为牵头单位、公司及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作为成员单位的联合体成为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NNZC2017-30176A-2;

    3、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4、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5、中标社会资本方: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博世科华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6、主要中标条件

    (1)中标报价:

    ①项目总投资:人民币贰拾陆亿叁仟贰佰肆拾玖万肆仟贰佰元整

(RMB:2,632,494,200.00 元);

    ②年运营维护服务费:每年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

(RMB:19,995,800.00 元/年);

    ③年可用性服务费:每年人民币贰亿壹仟柒佰柒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

(RMB:217,798,300.00 元/年);

    ④年政府付费(含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每年人民币贰亿叁仟柒佰柒拾玖万肆仟壹佰元整(RMB:237,794,100.00元/年),20年的运营期内,预计项目公司将收到政府付费累计达47.56亿元(年政府付费23,779.41万元*20年=475,588.2万元,最终以正式项目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⑤ 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缴纳所得税前):5.23%

    (2)合作期限:22年10个月,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4个月,自本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工验收,并完成三个月的调试运营期结束之日止;运营期为20年。

    (3)服务要求: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代表组建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协议约定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社会资本承担项目融资及运营责任。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移交给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或南宁市政府指定机构。项目公司应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所有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4)回报机制:

    ① 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在项目运营期内,由

南宁市财政局将审核的政府付费拨付至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政府付费。

    ② 停车场收入:停车场运营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税金由项目公司负责。每

年经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停车场收入未超出停车场收入估算值的部分归属于项目公司,超出部分由政府和项目公司按50%:50%的比例分享。

    ③ 其他商业开发收入:项目公司如进行除生态停车场外商业开发的,需经

政府批准。其商业开发营业收入,作为奖励回报,不再调整年度政府付费金额。

该部分收入由政府和项目公司按30%:70%的比例分享,相关成本和税金由项目公司负责。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作为成员单位的联合体本次中标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总投资额约26.32亿元,是公司继顺利承接总投资9.18亿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后在内河治理订单获取上的又一里程碑式的突破。本次联合体中标的心圩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南宁市城市内河道流域及主要沟渠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作为本土环保龙头企业,凭借在内河治理领域强大的技术集成与储备、丰富的工程实施经验以及项目投融资一体化能力等硬实力,积极投身绿城治水攻坚战中,通过河道整治、河道补水、生态恢复、河道截污、污水处理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河道沿岸景观园林等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的一系列措施,着力打造标杆性的城市内河治理民生工程,在提升行业竞争力与影响力的同时,彰显企业社会责任。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由联合体与政府出资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暂定为8.38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博世科合计持股占比19%,项目合作期限22年10个月,其中20年的运营服务期限内,预计项目公司将收到政府付费累计达47.56亿元(以正式项目投资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参股方,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同时按比例分享项目公司的收益,若项目顺利实施,将为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稳定支撑。

    三、风险提示

    联合体目前尚未取得书面中标通知书且尚未签订项目的正式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及履行具有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