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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2 深市 博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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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签订株洲市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2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17-096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株洲市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1,097.62万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7.51%,资金需求量大,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220万元,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需按合同要求承担相关融资责任,不排除合同履约过程中公司在短期内承担较大资金压力的风险;

    2、污水处理厂合作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含试运营期);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合作经营期为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含试运营期)。项目建设、运营期较长,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实施或部分投资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3、本合同中所述的项目总投资额为项目建设投资成本估算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以攸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计的金额为准,故投资额可能会有所变动,且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期间因通货膨胀/通货紧缩风险,技术进步或外部环境改善原因或税收法律法规变动,政府付费金额将可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予以调整;

    4、尽管项目合同已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条件、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一定的履约风险。

    二、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7年7月 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参与了株洲市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并成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近日,公司与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共同签订《株洲市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负责人:蔡应物

    单位地址:攸县联星街道发展中心主楼1416办公室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无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是否与公司有经营性往来:无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中共攸县县委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攸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攸发〔2015〕7号)和《中共攸县县委攸县人民政府关于攸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的通知》(攸发〔2015〕8号)精神,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有在行政职能范围内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能力。

    四、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株洲市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1,097.62万元,最终投资额以攸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计的金额为准。

    3、项目范围及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株洲市攸县境内,共涉及12个乡镇及2个街道,包括位于攸县境内共计20座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工艺、电气、给排水、自控仪表、机修电、通风、通讯、总图运输、工艺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厂外配套工程等费用的全部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特许经营期满后的无偿移交;项目建设规模:总处理规模15,800m3/d、铺设管网178.732km。

    4、合作经营期限

    污水处理厂合作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含试运营期);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合作经营期为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含试运营期)。

    5、合作模式

    本项目红线内的污水处理厂及红线外的管网、泵站等配套投资采用

“PPP+EPC模式”进行建设,厂区建成后,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泵站等配套设施的运营与维护管理。

    6、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攸县人民政府授权攸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整体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本项目攸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先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本项目PPP合同,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攸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重新签署本项目PPP合同,社会资本方在本合同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由项目公司继承。

    7、付费机制

    本项目拟采用可行性缺口补贴的付费机制,政府根据项目设施的可用性、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质量以及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成绩,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县镇两级财政部门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及管网补贴。

    8、服务费支付程序

    (1)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程序

    本项目由攸县财政局出具的承诺书,承诺运营期间按时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由县财政按季度统一结算支付。乙方应在每个季度末结束3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提供当季度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合同约定核定当季度应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若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排水管网工程服务费的计算及支付

    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完工后,甲乙双方将对管网长度进行确认,管网投资以经甲方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管网长度应不得长于178.732km,甲方共分15年每年给予项目公司等额的管网补贴(在不超过15年内支付完成,相关政府部门在争取到管网建设专项资金或有其他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可提前支付部分或全部管网工程费),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审计结论未出来之前以暂估价来支付补贴费用。

    9、政府承诺

    (1)可行性缺口补贴

    甲方负责对项目公司进行履约考核和运营维护绩效考核,县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县镇两级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并按照约定统一对项目公司以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方式支付污水处理购买服务费及管网补贴。

    (2)负责或协助获取项目相关土地权利

    甲方负责协助项目公司将建设用地国土权证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甲方确保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该土地,在正式开工建设前,甲方确保本项目建设用地不存在抵押、查封或权属争议等情况;特许经营期内,土地使用权归项目公司所有。

    (3)提供相关连接设施

    甲方负责将供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到污水处理厂的红线边。

    (4)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

    甲方负责协调政府部门审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相关文件,确保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5)防止不必要的竞争性项目

    甲方有义务防止不必要的竞争性项目,承诺项目期限内,在PPP项目附近一定区域不会修建其他的生活污水处理厂。

    10、项目公司的组建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220万元。甲方授权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以现金(或以土地抵押代替现金出资)方式出资1,244万元,出资占比20%,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976万元,出资占比80%。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专门用于本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不得挪作它用。

    11、项目建设、竣工、运营维护

    乙方应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合同的要求,自行编制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设计文件并进行项目建设(如本项目需分批实施,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分批实施,编制计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设计文件并进行项目建设)。若乙方及其全资子公司具备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由乙方或其全资子公司组织项目设计、施工,不再另行组织设计、施工招标。

    项目经过法定验收进入商业试运营,试运营期不得少于60日,自商业试运营日(含当日)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污水,并按照合同规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和竣工验收后,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

    运营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土建、电气、给排水、总图运输、工艺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厂外配套工程的维护工作等。进水水质应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里的B级标准;出水水质应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特许经营期内如有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颁布实施,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的最新标准(具体以环保部门意见为准)。

    12、争议的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若在30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均提交给项目所在地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签订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约定总投资金额约为31,097.62万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7.51%,主要是基于公司近年来围绕乡镇、农村污水治理领域的技术储备及深度市场布局所取得的成果。若公司顺利签订正式合同且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有望在县域环境综合治理业务领域打开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本次签订合同及后续建设、运营项目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株洲市攸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